瑞銀發表研究報告指,中國國務院令第837號《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並非單純地收緊境外投資政策,規定在實際操作中顯著提高了合規要求。
該行指出,該法規將過去碎片化的監管提升至國務院級別,構建了一個覆蓋投資全流程的全新框架,包括資金流出、交易結構、投資渠道以及備案要求,而法規的適用依據是「居民個人」身份而非國籍,因此相信僅持有香港或海外居民身份並不構成合規的「避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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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行認為,法規並沒有禁止物業投資,亦沒有明確限制內地個人購買香港房產。然而,實際的約束在於資金是否通過合規渠道匯出,以及是否觸發了相應的備案或申報義務。因此,第837號文件似乎並未關閉境外投資的大門,而是拉高了合規門檻,對資金源頭及信息披露的審查將更加嚴格。
目前,法規並未出台具體的實施細則,包括可能針對申報要求、過渡期安排或自願申報機制的指導意見。該行預計香港及海外金融機構未來將在合規監測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其KYC(客戶身份審查)和盡職調查要求可能會日趨嚴格。(sl/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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