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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制定“十五五”碳達峯行動方案 實現煤炭消費總量和石油消費總量達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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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匯新聞
4月2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碳達峯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辦法》,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通知指出,“十五五”時期,國家發展改革委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圍繞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峯目標,制定“十五五”碳達峯行動方案,確保實現2030年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降低65%以上、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佔比達到25%等目標,實現煤炭消費總量和石油消費總量達峯,合理控制煤電裝機規模和發電量,力爭年度新增清潔能源電量逐步覆蓋全社會新增用電量。

“十五五”時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應當制定省級碳達峯行動方案,按照國家層面目標確定本地區各項指標的五年目標和分年度目標,並提出相應任務舉措。 “十六五”時期起,每個五年規劃期的第一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階段性目標制定全國碳排放控制行動方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制定省級碳排放控制行動方案,推動逐步實現碳中和。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