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据现代快报,近日,上市公司盛通股份发布一季报,披露了前十大股东名单。其中,一家名为“上饶市广丰区十五岭山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的股东,引发广泛关注。5月8日深夜,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融媒体中心官方公众号“微讯广丰”转发了十五岭山精神病院公司的情况说明。该公司回应称:我院是一所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为营利性民营医院,我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正常参与资本市场行为。感谢媒体朋友监督,也恳请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的周兆成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看,这一行为完全合法合规,无需过度解读。第一,法人机构炒股是合法权利。第二,精神病院的经营与投资行为并行不悖。只要该医院在炒股过程中遵守证券交易规则,未利用内幕信息、未进行操纵市场等违法交易,其投资行为就具有合法性,与机构性质无关。第三,市场应理性看待另类投资主体。法人机构基于自身资金规划开展证券投资,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不应因机构名称或性质特殊就贴上“异常”标签,法律并未对投资主体的行业、性质设置额外限制。周兆成表示,投资无身份限制,合规交易受法律保护;市场应聚焦交易本身,而非过度解读主体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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