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今日(22日)发公告指,去年8月21日,商务部决定对原产於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於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中国国内相关乳制品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明日(23日)起,采取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的形式,对原产於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公告指出,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各公司的从价补贴率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从价补贴率为21.9%至42.7%。
公告续指,相关乳制品具体包括鲜乳酪(包括乳清乳酪)及凝乳,经加工的乳酪(无论是否磨碎或粉化),蓝纹乳酪和娄地青霉生产的带纹理的其他乳酪,其他未列名的乳酪,未浓缩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稀忌廉(按重量计脂肪含量超过10%)。(hc/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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