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新华社》报道,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绍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绍勇作出逮捕决定,近日渖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渖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绍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