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丨广安爱众公告,自2025年8月1日起,四川省地方电网供区内执行“一户一表”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将执行低谷时段电价政策,合表用户不执行低谷时段电价政策。“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丰水期(6月-10月)低谷时段(23:00至次日07:00,下同)用电价格按照0.175元/千瓦时执行;枯、平水期(11月-次年5月)低谷时段用电价格按照0.2535元/千瓦时执行。低谷时段用电量纳入阶梯电量计算范围,阶梯电量和阶梯加价标准按各地方电网现行政策执行。预计该政策将减少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约39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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