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於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提出推动金融机构集聚,做优做强金融服务功能。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集聚上海,推动商业银行总行通过专设机构、对在沪机构授权等方式加大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力度,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重点对外开放项目优先在上海落地,支持更多国际金融组织、国际金融行业协会及新型多边金融组织落户上海,优化提升在沪金融机构服务功能,引导在沪金融机构强化协同合作。
同时,要做实「五篇大文章」,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科技金融工作质效,在依法合规、有效控制实质风险前提下,支持上海积极探索适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好金融服务。鼓励在沪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碳金融相关业务,支持上海参与国际碳金融定价权竞争,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jl/w)
AASTOCKS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