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报道,中国东方航空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绍勇涉嫌受贿一案,国家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辽宁省渖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刘绍勇被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ss/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