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對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申萬宏源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承銷盡調不規範,部分項目未對可能影響發行人償債能力的事項進行充分關注和核查;二是受託管理履職盡責不到位,個別項目未對存續期影響發行人償債能力事項進行跟蹤並及時分析影響。證監會決定對申萬宏源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