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關鍵數據獨立有限鑒證報告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我們接受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委托,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貴行”)2019 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選定的 2019 年度關鍵數據(以下簡稱“關鍵
數據”)執行了有限保證的鑒證業務。
一、 關鍵數據
本報告就以下選定的 2019 年度貴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關鍵數據實施了有限保證鑒證工
作程序:
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億元)
申訴按時處理率(%)
員工培訓經費支出(萬元)
對外捐贈金額(萬元)
綠色信貸余額(億元)
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年末存量退出(億元)
電子渠道交易量替代率(%)
貸款項目環評率(%)
新增營業網點數量(個)
視頻會議(次)
每股社會貢獻值
辦公用水消耗量(萬噸)
辦公用電消耗量(萬度)
復印紙采購量(包)
我們的鑒證工作僅限于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選定的 2019 年度關鍵數據,企業社會責任
報告中所披露的其他信息、2018 年及以前年度信息均不在我們的工作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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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標準
貴方編制 2019 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關鍵數據所采用的標準列示于本報告附件一的關
鍵數據編制基礎(以下簡稱“編制基礎”)中。
三、 董事會的責任
按照編報基礎編制 2019 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關鍵數據是貴行董事會的責任。這種責
任包括設計、執行和維護與編制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關鍵數據有關的內部控制,以使該等
數據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報。
四、 我們的獨立性與質量控制
我們遵守了國際會計師職業道德準則理事會頒布的執業會計師道德守則中的獨立性及其
他職業道德要求。該執業道德守則以誠信、客觀、專業勝任能力及應有的關注、保密和
良好職業行為為基本原則。
本事務所遵循國際質量控制準則第 1 號,據此維護全面系統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與遵
守職業道德要求、專業標準和適用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相關的書面政策與程序。
五、 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執行鑒證工作的基礎上對 2019 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關鍵數據發表結
論。
我們根據《國際鑒證業務準則第 3000 號(修訂版)——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
的鑒證業務》的規定執行了鑒證工作,該準則要求我們計劃和實施工作,以形成鑒證結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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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實施的工作總結
有限保證鑒證業務所實施程序的性質和時間較合理保證鑒證業務有所不同,且范圍較
小。因此,有限保證鑒證業務的保證程度遠低于合理保證鑒證業務。因此,我們不會就
2019 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選定的 2019 年度關鍵數據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編報
基礎編制,發表合理保證意見。我們的鑒證工作包括評估 2019 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關鍵數據是否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在需要的情況下應對評估出的
風險。選擇的鑒證程序取決于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及我們對項目風險的評估。我們所實施
的工作包括:
1)與貴方參與提供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所選定的關鍵數據的相關部門員工進行訪談,
詢問關鍵數據收集匯總的流程,以及相關系統或手工的取數邏輯及方法;
2)對關鍵數據實施分析程序;
3)將社會責任報告中部分關鍵財務數據與會計資料進行核對,以檢查相關數據的一致
性;
4)對選定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關鍵數據實施抽樣檢查,并將樣本信息核對至貴行相
關內部文件或相關外部監管公開信息;
5)重新計算部分關鍵數據的明細合計金額或相關指標結果。
七、 固有限制
我們提請使用者注意,針對非財務數據,尚無公認的評估和計量標準體系,因此存在不
統一的計量方法,這將會影響公司間數據的可比性。
八、 結論
基于已實施的程序及獲取的證據,我們沒有注意到任何事項使我們相信 2019 年度企業
社會責任報告中選定的 2019 年度關鍵數據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編制基礎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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