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雙鷺藥業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於北京雙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處分決定》顯示,雙鷺藥業存在通過信託產品對外提供資金的情況,截至目前,合計7.64億元本金未收回且存在較大損失,上述業務未按規定履行相應審議程序並及時對外披露,相關定期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相關資金支出、公章審批、合同管理等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深交所對北京雙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北京雙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徐明波,財務總監冀莉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北京雙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祕書樑淑潔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