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永輝超市(601933.SH)發佈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公司與大連御錦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御錦”)、王健林、孫喜雙、大連一方集團有限公司仲裁裁決一案,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上國仲(2024)第3170號仲裁裁決文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經公司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書》,決定立案執行。永輝超市稱,本次案件執行回款金額存在不確定性,暫時無法確定對公司本期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公司將根據案件的後續進展及結果,依據有關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對公司損益的影響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本次仲裁事項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