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受權發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四屆)第十五號。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周新民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羅琦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劉倉理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周新民、羅琦、劉倉理的代表資格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羅琦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撤銷,劉倉理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撤銷。
截至目前,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897人。(d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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