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丨ST景峯(000908.SZ) 0.000 (0.000%) 公佈,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常德中院”或“法院”)送達的(2024)湘07破申7號《民事裁定書》,常德中院裁定受理債權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同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送達的(2025)湘07破15號《決定書》,常德中院指定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管理人。
因常德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債權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9.4.1條第(九)項的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將於2025年10月23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變更為“*ST景峯”,證券代碼仍為“000908”,股票日漲跌幅限制仍為5%。公司股票將於2025年10月22日開市起停牌一天,自2025年10月23日開市起復牌。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