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年11月9日,相關公司發佈重大資產重組公告。2023年8月22日,張健知悉相關內幕信息。2023年9月8日至公告日期間,張健通過他人證券賬户買入相關公司股票。經計算,共計獲利52,768.51元。張健上述行為構成內幕交易行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對張健沒收違法所得52,768.51元,並處以1,500,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