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丨金城醫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城金素及其全資子公司欖都藥業近期分別收到國家税務總局中山市税務局下發的《税務處理決定書》。根據税務部門對金城金素及欖都藥業2017年和2018年納税情況的檢查,金城金素及欖都藥業應補繳税款及滯納金共計2159.68萬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城金素及欖都藥業的税款及滯納金已繳納完畢。本次補繳不涉及行政處罰。根據2019年公司與傅苗青、周白水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約定,公司將向其進行追償。若無法全額追回,預計對公司當期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的影響為-993.13萬元。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