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發改委發布《深圳市2026年優化市場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提出,拓寬民間投資領域,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具有一定收益的鐵路、核電、水電、跨省跨區直流輸電通道、油氣管道、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和儲運設施及供水等領域項目建設,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民間資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等;並推進水域資源向社會資本投資開放。
方案共提出,加強產業用地供應保障。修訂並出台總部用地及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探索根據用地區位等條件設置差異化用地遴選門檻,引導符合片區發展定位的優質企業和項目落戶。支持產業空間平台企業投資建設,並營運「限價格、限對象」的通用產業用房。鼓勵上市公司、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及創新型企業等組成聯合體共同拿地。
方案還提出,加快智能網聯汽車商業化營運。推動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政府監管平台建設,實現全市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示範道路分級分類開放,按規定探索自動駕駛技術在公交、出租車、網約車及物流配送等場景的試點,推動功能型無人小車規模化應用。(t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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