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萬豐奧威公告,公司於4月19日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浙江萬豐奧威汽輪股份有限公司、李亞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4月18日晚,浙江萬豐奧威汽輪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互動易平台回答投資者關於“和特斯拉組建eVTOL的公司,進展如何”的提問時,稱“與合作方已共同組建項目團隊,聯動國內國外技術、運營、管理團隊商討商業計劃、投資方案等......”公司在答覆投資者提問時,存在誤導性陳述。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董事會祕書李亞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