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韓國《關於人工智能發展和建構信賴基礎的基本法》今日起正式施行。該法規定,AI技術與服務提供者在提供利用「高影響力AI」(相當於高風險AI)或生成式AI的產品或服務時,須事先告知用戶該產品或服務基於相關技術運行,並明確進行標註。也規定了AI須具備可解釋性屬性。#韓國 #AI (CW)